[演讲的本质是什么意思]演讲的本质


英语口语 2018-03-24 22:12:36 英语口语
[摘要]正确认识演讲,必须道德确立正确的演讲观。唯有正确的演讲观,才能透过演讲的现象,认清演讲区别于它种口语形式的本质属性,才能恰当而准确地掌握住其内部规律和特点,以便驾驭它,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益和作用。 也正是基于这个目的,一些演讲学的研究者和演讲家,都根据自身对于演讲这一现象的认识一理解,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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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认识演讲,必须道德确立正确的演讲观。唯有正确的演讲观,才能透过演讲的现象,认清演讲区别于它种口语形式的本质属性,才能恰当而准确地掌握住其内部规律和特点,以便驾驭它,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益和作用。
  也正是基于这个目的,一些演讲学的研究者和演讲家,都根据自身对于演讲这一现象的认识一理解,下着不同的定义,以企揭示出演讲的本质。这一探讨,无疑对于演讲学的研究,是有其积极意义的,是值得肯定的。但由于过去对演讲学的研究不够深入,再加每个人站的角度不同,理解的不同,因而说法不一。
  从三十年代以来,直到近年也有些著作,都在下着这样或那样的定义,但总是不够全面,因而也就难以揭示出本质。究竟什么是演讲,也就是演讲的本质到底是什么?这确实是目前急需回答的问题。因为定义揭示着事物的本质,只有正确地回答了什么是演讲,才有可能掌握其内部规律和特点、以发挥演讲最神圣的社会作用。
列宁曾指出:“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以及其他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非瞎说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转引《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63页。)揭示演讲的本质,使其符合“科学的抽象”,需要从演讲这一现象入手,抓住其最普通、最基本的东西。
  演讲是人类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综合性、直观性、现实性和艺术性,是它的主要特征。作为整个的演讲活动,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演讲者(主体),听众(客体),沟通主客体的信息,及主、客体同处一起的时境(时间环境)。这四者缺一不可,也就是说,离开任何一个条件,都构不成演讲活动。但是仅仅具备这四个条件,这不足以揭示出演讲的本质属性。因为,任何一种带有艺术性的活动,都有其自己独特的物质传达手段,形成了自己特殊的规律,揭示着自身活动的本质特点。演讲活动自然也不例外,演讲者要想发表自己的意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从而达到影响、说服、感染他人的目的,就必须通过与其内容相一致的传达手段。作为演讲的传达手段主要有:有声语言、态势语言和主体形象。
  一、有声语言(讲),是演讲活动最主要的物质表达手段,是信息传递的主要载体。
它是由语言和声音两种要素构成的。它以流动的声音运载着思想和情感,直接诉诸听众的听觉器官,产生效应。
我们对有声语言的要求,则是吐字清楚、准确,声音清亮圆润、甜美,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要注意形式美和声音美。它具有时间艺术的某些特点,是听众听觉接受对象和欣赏对象。
  二、态势语言(演),就是演讲者的姿态、动作、手势、表情等,它是流动着行体动作,辅助有声语言运载着思想和感情,诉诸听众的视觉器官,产生效应。
由于它是流动的,因此,它存在于一瞬间,转眼即逝,这就要求它准确、鲜明、自然、协调和优美,要有表现力和说服力。这样,才能在具备“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的听众心理引起美感,并得到启示。它具有空间艺术的某些特点,是听众视觉接受对象和欣赏对象。然而,态势语言虽然加强着有声语言的感染力和表现力,弥补着有声语言的不足,但如果它离开了有声语言,它就没有直接地、独立地表达思想情感意义了。
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有声语言也好,态势语言也好,它们既不同于其它现实中的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因为它们都带有一定的艺术性;也不同于舞台艺术中的有声语言和态势语文,因为它们不是纯艺术。
  三、主体形象。
演讲者是以其自身出现在听众面前进行演讲的。这样,它就必然以整体形象,包括体形、容貌、衣冠、发型、举止神态等直接诉诸听众的视觉器官。而整个主体形象的美与丑、好与差,在一般情况下,不仅直接影响着演讲者思想感情的传达,而且也直接影响着听众的心理情绪和灵感享受。这就要求演讲者在自然美的基础上,要有一定的装饰美。而这装饰美,是以演讲本人为依托的现实的装饰美,这决不同于舞台艺术的性格化和艺术化的装饰美。而这就要求在符合演讲思想情感的前提下,注意装饰的朴素、自然、轻便、得体,注意举止、神态、风度的潇洒、大方、优雅,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思想感情的传达,有利于取得演讲的良好效果。
  演讲就是靠着这些物质手段,组成了一个综合的、统一的完整的传达系统,达到演讲的目的。在这综合的传达系统中,缺少任何一个因素也构不成演讲活动。如果只有“讲”而没有“演”(包括主体形象),只作用于听众的听觉器官而不作用于听众的视觉器官,就会缺少感人、动人的主体形象及表演活动——即缺少实体感。那就如同坐在收音机旁听广播一样。如果只有“演”而没有“讲”,只作用于听众的视觉器官,而有作用于听众的听觉器官,就犹如在聋哑学校看着聋哑的手势一样,总是令人难以理解。所以,“讲”与“演”这两个演讲的要素是缺一不可的,只有和谐的、有机的统一在一起,才能构成完整的演讲传达手段,并圆满地完成演讲的任务。
然而,“演”与“讲”在演讲实践活动中,在传递信息的时候,并不是平分秋色,各占一半。二者虽然需要和谐统一,但不是一加一等于二的统一。而是以“讲”为主,以“演”为辅,互相义织、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统    

  一。在这里“讲”则是起主导作用,起决定因素的。而“演”则必须建立在“讲”的基础上,否则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如果平分秋色或颠倒了这一关系,也就不称为演讲了。所以,只有既“讲”且“演”,以“讲”为主,以“演”为辅,既是听觉的,又是视觉的,兼有时间性和空间性艺术特点的综合的现实活动,才是演讲的本质属性,是区别于其它现实口语表达形式和艺术口语表达形式的关键所在。
可是,在我们现实的活动中,由于人们忽视了演讲的本质属性,经常出现两种错误的倾向:
  二、不讲艺术的倾向。
长期以来,由于不注重演讲艺术的研究,见到的多是严肃的、呆板的、没有说服力的报告,一些演讲者只重视其实用性,而忽视了它的艺术性,由于缺乏艺术性,结果实用性也被减弱了。更为严重的是,除了看他在那站到讲台上而外,既听不到动听的抑扬顿挫的语调,也见不到丰富多变的表达手段,更看不到优美动人的手势,只是讲完的时候,双手一举而了事。显而易见,这种演讲它是收不到预期的效果的。强调以“演”为辅,决不是不要“演”。“演”能与“讲”配合好这就是艺术所在。
  三、追求表演化的倾向。
有的演讲者在讲台上往往追求相声、评书、以及朗诵等演讲员的表演艺术。认识不到演讲是一种现实活动,忘记了它的实用性,没有区别演讲艺术与表演艺术的本质不同。结果破坏了演讲应有的真袢及其严肃性。.
综上所述,与所议对演讲的定义可以做如下表述:演讲者在特定的时境中,借助有声语言(为主)和态势语言(为辅)的艺术手段,针对社会和未来,面对广大听众发表意见、抒发情感,从而达到感召听众并促使其行动的一种现实的信息交流活动。这就是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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