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专业的大学|关于法律专业调对农村合作银行的调查报告


毕业论文 2020-09-16 11:10:16 毕业论文
[摘要]关于法律专业调对农村合作银行的调查报告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各地蓬勃兴起,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农村市场主体,对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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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专业调对农村合作银行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各地蓬勃兴起,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农村市场主体,对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互动合作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认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种新型的市场主体是联结分散农户与大市场的桥梁纽带,是提高农户市场谈判地位的有效载体,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尊敬的朋友:本站文章均来自网络由本站编辑整理并发布,如果您有演讲稿、竞聘稿等各类方面的写作需求,请联系我们:在线QQ咨询: 组织形式。加强和改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也有利于围绕农业产业链贯通金融支农链条,进一步拓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提高整体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照银监会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的有效途径,受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广泛欢迎,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发育水平不高,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不强,注册资本金较少,可抵(质)押财产不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服务存在许多制约因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不系统、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各级银行业监管部门、农业部门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采取多方面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工作。
  二、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
  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按照“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程序,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信用评定范围。2009年上半年,要与当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一道,对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逐一建立信用档案。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要以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等为主要内容,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指导辖内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展信用评定工作。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或受到地方政府奖励以及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适当提高相应的信用资质评级档次。要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规范开展信用评定工作,稳步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参加、政府监督指导、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支持的授信管理模式。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的正向激励机制,大力培育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观念和诚信氛围,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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