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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改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根据县委的部署要求和《平远县建设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局领导班子对分析检查阶段所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对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认真研究,决定制订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我为建设宜居宜业山水城乡献策出力添光彩”为主题,查找突出问题,剖析思想根源,落实整改措施。将整改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影响我县建设工作科学发展的大事、难事、急事以及关系民生的实事,努力使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的能力更强,党员干部模范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表率作用更好,群众对科学发展观的满意度更高,真正达到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的目标,为建设宜居宜业山水城乡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整改原则
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对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创造条件限时解决。
坚持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整改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单位)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原则。对涉及面广,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对解决问题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整改。
三、整改内容和措施
总体责任人:刘志刚局长
主要责任:组织协调、督查督办
(一)县城以北的环境卫生要纳入县城规划区管理,如县城环北路的垃圾成堆问题,要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净化县城环境。
整改措施:
县城环北路(环北路桥—平岗路段、柘东路口—河岭段)的道路卫生管理工作仍属公路局管理,未纳入县环卫所管理范围,没有配备清扫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未进行上门收集。要解决好县城环北路的垃圾成堆问题,必须理顺管理关系,抓好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应对已建成道路进行每天清扫,并对附近居民的生活垃圾进行上门收集。需要县政府增加2位清扫人员及2位上门服务人员,需增加财拨经费5万元/年。
牵头领导:凌坤珍副局长
责任股室(单位):城建股、环卫所
整改期限:2009年6月30日前
(二)要加强市场建设和管理,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整改措施:
1、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改善市场经营环境,规范市场摆卖秩序。
2、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管理能力,规范服务管理对象行为。
3、加大向省经贸委、省财政厅争取县城中心市场(141万元)、南区市场(1000万元)、老市场(640万元)、北区市场(70万元)共1851万元,改建工程项目立项工作,争取早日动工逐年改造建设相关市场。
牵头领导:凌坤珍副局长
责任股室(单位):城建股、物业站
整改期限:近期内市容市貌要有较大改观,1-2年内争取动工改造建设相关市场。
(三)加强县城秩序综合管理问题。
整改措施:
1、正视问题,举一反三,实行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推进综合管理。
2、重新划分责任地段,把任务分解、落实,制定管护标准,完善岗位考核制度,确保管理到位。
3、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实行长效管理,狠抓落实。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共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牵头领导:凌坤珍副局长
责任股室(单位):城建股、城管大队、环卫所、园林所、
物业站
整改期限:2009年5月1日前
(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如城南新区建设项目体育文化中心。
整改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2、加强工作力量,强势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3、完善规划设计,打造城建亮点。
4、积极筹资融资,加快工程建设。
5、加强工程监督,确保质量安全。
6、做好来人来信接待,维护社会稳定。
牵头领导:林金辉副局长
责任股室(单位):城规股 建管股、城南办
整改期限:2-3年
(五)新建路、梅青路、松塘路、县招待所到羊子甸桥沿河岸段道路年久失修,急需重修。
整改措施:
1、新建路、梅青路的建设需政府尽快立项,争取早日动工改造。
2、松塘路已列入老城改造范围,拟在老城改造时统一规划建设,2008年已对部分地段路面整修。
3、羊子甸桥至县招待所沿河岸段(左岸)道路已由县水利重点办改造河堤时统一组织了路面改造。
牵头领导:xxx副局长
责任股室(单位):城建股
整改期限:2~3年内
(六)指定或成立专门职能部门负责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整改措施: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指导工作,使小区物业管理规范走向市场,由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实行自治。
牵头领导:xxx副局长
责任股室(单位):房管局
整改期限:1~2年内
(七)水价调整要真正符合民意,群众现已经是买水喝了,近期水价还将提至1.9元/m3,其价格已比大城市还高,提价听证是否代表民意。
整改措施:
1、平远县物价部门依据近年来物价不断上涨,供水成本不断增加,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的情况,提出调价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从2009年1月起对县城自来水价格作适当调整,居民生活用水由原每立方1.30元调整为1.50元。
2、关于群众反映的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1.90元是含县人民政府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每立方0.40元(自来水公司每立方1.50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0.40元=1.90元)。自来水公司是政府委托的污水处理费的代征单位,收费时需开具由广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每月应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不得挪用。
牵头领导:xxx副局长
责任股室(单位):城建股、自来水公司
整改期限:已整改
(八)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融资难等方面的问题,建议对诚信较高的企业应适当灵活掌握;以联户建房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现象对正规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较大的压力和冲击,应从严管理。
整改措施:
1、房地产预售许可,只是向社会证明该房地产可以预售,房地产商亦可以向社会预售,并不影响企业融资问题;不能把房地产预售许可等同于即可办理个人房产按揭贷款手续,向银行部门按揭贷款等事宜应由银行部门把关,企业诚信贷款证明亦不属我局职责。
2、对联户建房名义从事(地下)房地产开发行为,我局将加大力度从报建关至办理房地产权证关从严管理,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
3、加强房地产开发小区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综合验收,严把各个环节的办证关。
牵头领导:xxx
责任股室(单位):城建股、城规股、房管局
整改期限:2009年3月31日前
(九)在规划方面对群众的不合理诉求,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法行政,不能袒护群众而压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样要站出来为企业说话。对建设工程的规划放线,应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建设工程的规划符合相关要求。
整改措施:
1、在规划管理过程中,依据《城乡规划法》及相关的法规、规定和县城总体规划要求,加强监督和管理。
2、严格执行平建字[2008]25号文件《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办证流程管理的通知》。
牵头领导:xxx总工程师
责任股室(单位):城规股
整改期限:已整改
(十)对建设项目的费用收取应按规定执行,全系统应统一标准,统一口径收取。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平建字[2008]27号)文件。
牵头领导:xx副局长
责任股室(单位):财会室、城规股、建管股、城建股等
整改期限:已整改
(十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理顺管理体制,确保局党组具备人事调配权,系统内部人员正常流动,做到既管人又管事,从而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要求局党组积极向县政府争取质安人员的工资纳入财政供给渠道;要求县政府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的人均包干经费标准。
整改措施:
1、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理顺管理体制。
2、取消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已专门呈文请示政府将质安人员工资列入财政拨款。
3、根据发展状况及物价增长因素,呈文政府请示增拨相关单位财政包干费用。
牵头领导:xx副局长
责任股室(单位):办公室、人教股
整改期限:一年内
(十二)对公用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经费紧缺等问题,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支持,确保公用事业性质的单位健康发展,发挥各自应有的职能。
整改措施: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相关问题,争取上级重视支持,加大投入,确保公用事业单位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姚若龙副局长
责任股室(单位):办公室、人教股、城建股、筹备办
整改期限:1-2年内
(十三)要求局党组理顺各部门的关系,加强协调,共同监管,确保建设工程综合质量等方面的工作步入正规化。
整改措施:
1、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2、严格执行文件。
牵头领导:xx总工程师、xx副局长、
xx副局长、xxx副局长
责任股室(单位):城规股、建管股、城建股、房管局、
城监大队、质监站、园林所等